高考体检标准及限制条件有什么(高考体检的18个问题盘点)
往年高考体检都是在2月下旬进行。
高考体检是高考全程中重要且必要的一环
因此考生需要提前了解高考体检相关的重要问题
以免影响高校录取、志愿填报。
1、所有考生都要体检吗?
准备参加2022年高考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
2、高考体检一般检查什么项目?
检查的项目一般包括:
1、眼科:视力、色觉(色弱、色盲)。
2、耳鼻喉科:嗅觉、听力等。
3、口腔科:唇腭、口吃、牙齿等。
4、外科: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枝、关节等。
5、内科:血压、发育情况、呼吸系统、心脏及血管、神经系统、肝、脾等。
6、肝功能:转氨酶检测。
关于转氨酶检测:如考生转氨酶在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内为“正常”。如超过2倍以上(含2倍),通知考生在3月11-12日复检。复检后仍超过2倍以上(含2倍)的考生,再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注明“肝部弥漫性病变”,无病变者仅需注明转氨酶具体单位值。
3、体检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
1.注意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
2.注意休息,保证睡眠。最近天气变化大,容易引起感冒,考生应及时添减衣服,防止感冒。
3.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有些药物与保健品可能会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如果不得已服用药物,应在体检时向医生说明。
4.上午体检的考生,因要抽血,勿吃早餐(空腹)。下午体检的考生,早晨要吃清淡点,喝些白开水,上午9时以后就不要再吃东西了。(是否空腹以学校通知为准)
5.有高血压家族史和体形较胖的考生要注意血压的情况。平时要测一测自己的血压,如果血压高应在医生指导下系统治疗,有些是非药物治疗就可以控制的,如低盐饮食、消除紧张情绪、适当体育运动等。
二、体检时
1.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配合医生要求,不要有负担。
2.不要紧张,以免血压、心率异常,如因紧张导致的,要跟医生说明。
3.不要戴隐形眼镜,现场摘戴麻烦。装有义眼和戴助听器的考生要跟体检医生讲明。
4.不要带贵重物品,如项链、手表等,以免丢失。
三、特别提醒
1.考生体检后、签名确认前,一定要通读一次体检表。如果出现跟自己不符合的体检结果,特别是不利结果时,一定要当场提出,积极沟通。
2.有些问题,如色弱、色盲等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也不必烦恼。填报志愿时要避开限报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身体情况的专业即可。
4、哪些问题会影响录取?
1.色弱
2.色盲
3.高考体检标准关于视力的相关条款
4.既往病史、先天性疾病
具体各类别不适合不考专业,请见文章末尾《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关于激光手术
高校录取会看高考体检结果,如果对视力有要求的专业,你不达标,是不能被录取的。
如果在高考体检前完成激光手术,则体检报考上会写明矫正后视力。
6、体检前/中,生病了怎么办?
如果你正在用药治疗,要向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如果没有说明,其实关系也不大。建议在拿到体检结论时,看看有没有异常的情况,有问题的话可以提出复查申请。
7、体检卡上的数据可以自己写吗?
不可以,都是医生写的。
8、考生是否会因体重超标而不予录取?
一般来说,不会因体重超标而不录取。但为了确保,考生在填报其他院校志愿时,也要查看院校当年《招生章程》,看其中是否对体重有要求,避开受限的院校和专业。
同时,军校、武警、公安院校和飞行专业等对体重有明确要求。例如:
军队、武警院校标准: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公安院校标准:
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
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身体匀称。
9、哪些院校及专业有身高方面的限制?
对身高有限制的院校或专业:一般是军事院校、公安院校、飞行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体育类专业等。具体要求请查看院校当年招生章程。
10、体检到底脱不脱衣服?脱到什么程度?
许多考生最担忧的就是要不要脱衣服的问题,其实,高考体检是不需要脱衣服的,至少不会全脱。通常只是检查一下四肢问题而已,所以不用太多担心。在内科检查中,部分心肺方面的检查,需要考生把衣服撩上去,多少会有些“暴露”,但是在这项检查中,会将男女生分开进行。
“外科皮肤检查都检查什么?
身上的文身和伤疤也要检查吗?”对于部分考生担心的外科检查中的皮肤检查问题 ,主要是看有没有牛皮癣之类的皮肤病,这类皮肤病比较容易看出来,体检时,考生只需要把袖子和裤子往上撸一撸就行,也不需要脱衣服。
11、体检抽血时,晕针怎么办?
在抽血检查前,有晕针或晕血病史的考生应主动告诉医护人员,医疗机构事前都会有相应的预案,也会有相应的处理措施,会通过卧式采血、缓解紧张情绪等方式应对。同时医疗机构还会备有糖水供晕针的考生饮用缓解症状。
12、现场是否可以要求多次检查?
很多人一到检查身体的时候就紧张,血压肯定就不正常。这种真的由于紧张引起的高血压,现场的专业医务人员,会通过给考生复测,做一些别的检查,做到准确把握。所以大家不用对这个担心,对老师说清楚,是可以有机会再次要求测量的。
13、拿到体检结果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提醒考生,第一拿到体检结果、体检报告之后,一定要认真地从头到尾地看一下,特别是看最后的体检结论,可以拿手机拍下来存个档,看看结论,然后回去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把对应地条款找出来,去看看自己哪些专业能报,哪些专业不能报。
一旦发现结果与事实不符,请及时地通过学校跟医院提出复查的申请。不要等到最后要报志愿之前才注意到。那时各个医院的体检工作已经结束了,数据也已经上报到教育考试院了,到时再修改就基本没有可能了!
所以请大家一定要在体检结束之后,认真地、及时地查看体检结果。发现问题还可以复检等等,时间都还来得及。
14、何谓体检结果?
凡参加高考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当考生经过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胸透、检验等系统的体格检查后,各科医生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各科体检结论,最后,主检医生根据《指导意见》,综合各科结论,出示给考生一个“报考专业建议”。这个建议就是体检结果。
15、如何看懂体检结果?
高考体检后,每个科室的医生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各科体检结论,最后,主检医生根据《指导意见》,综合各科结论,出示给考生一个“报考专业建议”,这个建议就是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分为三种:
(1)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部分考生为身体条件完全合格,说明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可以选报高校的各类专业。(但军事院校、国防生和公安类院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中的某条相关专业
这类考生是身体条件合格,但是患有某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这些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不宜选报,主要是指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主要为视力不足、色觉异常等,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退档。
(3)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类考生为身体不合格,为《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所列条款,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这部分考生首先应治疗疾病,将来再报考高校。
另外,在《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还有不适宜就读的相关专业。这类考生患有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的某些条款,主要是因为视力不足、屈光不正、听力障碍、重大手术、肢体残疾等原因不宜就读某些专业。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主要是指考生的身体条件虽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会影响考生在该专业的就业和发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地选报。高校不能以此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是根据高中毕业生的生理特点,体质状况及高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制定的。在报考志愿时,除根据个人体检结果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条款外,还一定要参考所报高等院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避开限报专业。
16、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的区别?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有“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两种提法。
“不予录取”具有肯定性,指考生即使填报了该志愿专业,成绩再高,高校可不录取。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要特别注意主检医生做出的体检结论。
“不宜就读”的专业是指《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的9条内容,是供考生填报志愿作为参考。考生报考了不宜就读的专业,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但小橙子提醒各位报考前最好想和报考学校招生办询问清楚再决定。
17、体检不合格是否会被退档?
体检报告中明确写明不能报考某一类专业,考生报考了,就会被退档。
每年都有因体检不合格被退档的考生,这其中多数就是一些视力,色觉这些未达到院校的录取标准。
18、高考体检结论会影响军校体检的吗?
不同,高考体检是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的。但是,对于想报考公安武警、部队、飞行学院的学生,还必须按照其要求进行另外单独的体检。两者是相互独立的。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2、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按[1997]后联字2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