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学校管理方向)培养目标:
培养能在教育行政机关、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院校、社区及场馆等社会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及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使学习者具备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素养,具备自主学习、研究、咨询和社会服务能力。同时本专业也面向终身学习和全民学习社会,为提升市民的家庭教育素养、教育与心理咨询素养服务。
主干课程:
现代教育管理专题、教师心理专题、教育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班级管理、教育组织行为与管理案例、特殊教育概论、教育评价等。
学位规则:
取得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专业统设必修课程(9门)的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参加并通过认定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可申请获得教育学学士学位。
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644062549@qq.com删除
转载注明出处://www.rule13l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