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


本章程已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审核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 号)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062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 16 号

 

第九条 基本情况:

学校占地 1300 亩,共有全日制在校生 15774 人,教职工 1017 人。设有海洋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现代汽车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创意设计学院等 10 个二级学院,学校面向 25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先后与齐鲁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开展了“3+2”专本贯通培养。

 

学校主动对接日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建设海洋生化、智能制造、旅游服务、汽车服务等 11 个对接地方主导产业的特色专业群,开设专业 46 个,打造以服务向海经济和临港产业为主体,以服务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特色专业体系。

 

学校立足日照,面向鲁南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服务山东,辐射全国,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努力建设人民满意、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优质高职院校。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首批优质校建设立项单位,学校还被确定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 50 强、服务贡献 50 强、国际影响力 50 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 50 强、实习管理 50 强;两次荣获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卓越奖。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计划 900(含退役军人 50),招生专业 33 个。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1100(含运动专长 10),招生专业 36 个。

 

第十一条 收费、退费标准 

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注:分专业计划和学费见附件 1 和附件 2。

 

第四章 报名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已参加高考报名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已参加高考报名的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运动专长考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不限男女比例。

 

3.特殊专业报名条件 

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 173 厘米-184 厘米,女生身高 163 厘米-174 厘米。体重=【身高(CM)-110】×0.9 至【身高(CM)-110】×1.1。相貌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 4.8;色觉、嗅觉正常、听力正常;全身无纹身并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中英文发音标准;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 O 型或 X 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

 

酒店管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 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 厘米。相貌端正、普通话标准流利,能用英语交流。

 

4.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 

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 3 名、集体项目前 6 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 6 名、集体项目前 8 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

 

第十四条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5 月 21 日-24 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台(http://wsbm.sdzk.cn/gzdz/)选报学校及专业。

 

2.网上缴费:5 月 25 日 12 点-26 日 18 点,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pt.c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栏目”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 120 元(免试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

 

3.运动专长考生报名: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 5 月 28 日以前将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成绩证书及相关比赛秩序册复印件寄达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第五章 考试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 

6 月 1 日-3 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 

1.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除外):考试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 300 分。 

退役军人:主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察学生的处理信息能力、日常应变和对职业素养的认知等常识性问题,总分 200 分。

 

2.综合评价招生(运动专长和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总成绩 40%)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占总成绩 60%)构成,总分 300 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由有关专家和教师等专业人员,对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做出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运动专长:职业适应性测试(同退役军人),总分 200 分。空中乘务专业(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总成绩 20%)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占总成绩 80%)构成,总分 300 分。

 

第十七条 考试方式 

1.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采用网上面试的方式。 

2.综合评价招生(含运动专长和空中乘务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上面试的形式。

 

第十八条 准考证发放 

考生成功报名后,在考试前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pt.c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栏目”,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或直接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单独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线上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4.运动专长考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5.退役军人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6.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剩余计划调剂使用。

 

第二十条 预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1.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 

2.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 办理录取手续 

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特别说明:凡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等)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确定知晓此规定,并在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或网上测试系统中签定《诚信承诺书》。

 

第七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丁肇中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不同程度的资助。

 

第二十四条 自 2020 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 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关于免试 

1.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院校对应专业学习。

 

2.免试考生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pt.c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栏目”下载《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须在 5 月 25 日前将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复印件材料 1 式 2 份邮寄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第二十六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证书颁发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学制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采取全日制学习形式,施行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等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第二十九条 成绩复核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1.复核范围: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得分有无漏判、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2.复核时间: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 3 日内公布,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 3 日内,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3.复核程序及规定: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联系电话,经所在学校同意并盖章后,由考生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邮箱:

 

rzvtcjwk@163.com,电话:0633-7987198。

 

4.由复核工作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通知考生复核结果。

 

第三十条 监督及申诉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633-7987268。

 

第九章 组织机构

 

第三十一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方案等,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三十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对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0633-7987111 

传真:0633-7987115 

网址:http://www.rzpt.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otorzu.rzpt.cn/ E-mail: rzpt12062@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 16 号邮 编: 27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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