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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2023年12月14日 07时12分08秒未知admin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的要求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文件精神,我院2020年将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文件精神,制定《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高素质农民、企业在岗职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报考。
2、录取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新生报到入校后,将统一组织体检。
二、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专业: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学制招生对象学费标准
5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3ABC4800/
560103数控技术3AB4800/
560110焊接技术与自动化3B4800/
560707新能源汽车技术3AB4800/
600209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3ABC4800/
630702汽车营销与服务3A4800/
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A4800/
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3ABC4800/
560309工业机器人技术3A4800/
610204计算机系统与维护3ABCDE4800/
610301通信技术3A4800/
610305电信服务与管理3A4800/
630302会计3ABCDE4800/
630701市场营销3AB4800/
630903物流管理3AB4800/
630506报关与国际货运3AB4800/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说明:1、填报志愿时以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执行。
2、招生对象:“A”类: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B”类:应往届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C”类:退役军人;“D”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E”类:企业员工、基层农技在岗。
三、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填报志愿要求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lngczyxy.com/;手机端报名网址:http://www.lnzslm.com/lngc/
2、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1日-9月20日(截止到9月20日16:00);
3、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按先后顺序报两个志愿,同时设置了“专业服从调剂栏”。中职考生可跨专业报考,不受原专业限制。
4、网上填报工作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已生成2020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登录我院官网→ 点击“网上报名”报名端口→注册(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报考专业志愿,保存提交(注意事项:报考类别必须对应选对,否者将无法参加考试)→退出注册,点击登录→核对本人报考信息(9月20日封机前,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可修改)→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标准:120元/生,未缴费考生将不予安排考试→待省招办审核系统审核→9月23日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24日12:00——9月26日7:00前)
(二)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报考我院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不符或报名资格不符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9月23日12:00在报名系统上公布(网址:https://www.lngczyxy.com/ ),请广大考生及时查询。
(三)报考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报考费标准:120.00元/生
2、缴费时间:9月11日——9月20日
3、缴费方式:网上缴费。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中的缴费端口支付宝缴费。缴费咨询电话:024-72230016
4、学费、住宿费收、退费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均为4800/年。学生住宿费收取标准5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已缴费的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打印时间为:9月23—25日(如有打印准考证问题,可提前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及命题工作:
1、命题方式: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职教育特点,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详见附件一
2、考试科目及分值: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文件规定
“A、B类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
“C、D、E考生”: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3、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考试科目
A、B类考生9月26日10:30—12:30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C、D、E类考生10:30—12:30职业适应性测试

注:考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4、考试方式:笔试
5、考试地点: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五、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学院综合考虑各方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A、B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C、D、E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选择、判断高分者录取,对招生计划已满、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可满足考生意愿录取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
2、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学院考试预录取结果查询系统开通时间为:9月28日14:00。考生可通过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也可拨打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查询:024-72230333。对考试成绩有异议,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于9月28日17:00到我院进行分数复核,也可拨打学院教务处电话:024-72230031核查。
六、录取审核:
1、2020年10月10日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将违规情况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申述及举报方式:
为监督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考试工作,学院纪委开通监督举报电话:024-72230024,考生及家长也可对本院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九、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受新冠疫情影响我院2020年扩招招生宣传工作将以线上、线下结合宣传为主。线上宣传:主要是通过网络平台的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宣传扩招政策,学院的办学成果、专业特色等。线下宣传:主要将招生宣传材料邮寄到各地区招生办,利用考生报名期间加大宣传。
疫情防控方案
为保障2020年高职扩招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我院将结合国家、省、市防疫工作要求以及我院防控新冠疫情工作预案制定如下防控措施:
(一)、考前准备措施
1.考生填报志愿后,学院将电话通知拟参考考生、陪考家长提前注册“辽事通”以及在到校考试路途中注意个人安全防护,全程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等防护措施;通知考生出发前在家自测体温,超过37.3℃不得来校参加考试,同时通知学院招生处。
2.提前做好考场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扫等工作,保证校园内的设施安全。
3.提前准备临时隔离观察场所,按要求进行修整和布置并提供所需用品。
4、校门口设立等待区(区域四周 5 米为禁行区)、测量区、隔离区。考生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在入口处排队,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测量体温、扫描“健康码”进入校园(测温人员要准备适量的口罩,以备个别不佩戴口罩考生使用)。如有发现体温,有咳嗽、乏力等症状,不符合进入校园规定的学生,送入隔离区等候,由校医进行二次腋下测温,如体温仍≥37.3℃。拨打120,由120急救车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铁岭市中心医院、铁岭市县医院就诊。进入校园后,楼外和楼内,安排工作人员控制考生入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到达考场门口等候并保持安全距离。
5、提前组织培训工作人员、监考人员学习掌握、熟练操作《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以备应对突发疫情事件。
(二)、考试期间防疫措施
1.加大考生间的距离,每个考场按20人安排。
2.所有考生、工作人员佩戴口罩。
3.考试时间安排连贯,所有考试科目上午全部结束。
4.考试期间,考场保持良好的通风。
5.每个楼层流动监考准备1-2把测温枪,以备考生温度异常时及时测量。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领导,同时立即将学生移送至隔离间,并报请铁岭防疫工作组,派专业车辆移送至疫情防控专业发热门诊同时启动《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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