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 2023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1年,我省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超过40万人,增量、增幅再创历史新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就业工作任务艰巨繁重。为深入贯彻党*、国务院和省委、省*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路径,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领导
1.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高校要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和教职员工共同参与,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院系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高校要将就业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完善就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谋划部署、检查督促和统筹协调。
2.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强化就业经费*,按照与应届毕业生人数不低于 1:500 比例配齐专职就业工作人员。鼓励高校在二级院系设立就业信息服务部,挑选就业能力较强的学生担任班级就业信息员,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力量。要将就业工作人员和辅导员纳入职称评聘系列,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化素质。鼓励高校院系专设就业辅导员,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长效机制。
3.加强就业工作总结宣传。各高校要不断完善就业宣传引导机制,积极参加教育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生就业创业榜样短视频展播"等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省教育厅广泛收集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经验,择优在《湖南教育快讯》刊发或向教育部推荐。高校要用好各类媒体渠道,宣传推广就业创业工作好的经验做法。
二、用好用足政策性岗位
4.鼓励支持基层就业。各高校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联系对接,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特岗计划"、"*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省教育厅协调相关*,积极扩大基层就业项目规模,开发社区服务、基层卫生医疗等公益性社会性服务岗位,统筹协调公务员招录、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招聘安排,为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创造条件。
5.深入推进*生征兵工作。各高校要主动适应"两征两退"改革新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兵役机关做好一年两次*生士兵征集工作,科学制定本校*生征兵工作方案,加大征兵宣传和组织力度,*批重点动员和征集高校毕业生,实施更大力度*生参军激励政策。2021 年起,*"退役*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 5000 人扩大至 8000 人。2022 年起,普通专升本可*招录退役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征兵激励政策,激发高校毕业生参军热情。
6.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各高校要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挖掘学校科研潜力,进一步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要完善保险、*、档案等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提高薪酬标准,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各高 校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作为""建设监测指标,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推荐*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重要参考因素。
三、积极推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7.大力拓宽就业岗位来源。组织就业市场考察,邀请相关企业来湘招聘,开展各类招聘引才推介系列活动。依托相关 高校和省级毕业生常设市场,举办区域性、行业性供需见面会。建立完善校企对接机制,每年组织召开 2 次校企联席会议。定期组织高校走访省内各园区企业,联合企业建立校园开放日,促进校企人才供需对接。探索开展就业工作区域合作、校际合作,各高校根据需要建立校际合作制度。成立市州区域内高校就业工作联盟,实现就业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各高校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招聘机构,多种方式拓宽岗位信息来源。
8.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会同*门,继续加大"双创"支持力度,落实*生创业优惠政策。组织参加*"互联网+"*生创新创业大赛,落实湖南省"互联网+"*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举办湖南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继续组织湖南省高校*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推荐遴选一批优质项目入驻省*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推动*生创新创业成果成长发展、落地见效,带动更多毕业生就业。
9.加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培养。持续开展毕业生个性化就业指导,常态化组织简历制作、线上线下面试技巧、新职业认知、杰出校友经验分享等系列线上线下培训活动,提升毕业生求职技能。各高校要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深化理论认知、提升专业技能,推动理论素养、专业知识转化为就业能力。
四、大力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10.提升就业育人质量。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作为"三全育人"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就业思政"工作体系。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推动构建家校合作育人模式,经常开展政策形势讲座、榜样示范引领、家校交流互动等活动,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主动投身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
11.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加强*生职业发展教育,开展线上职业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公益课程。高校要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开展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理性的就业心态。加强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的理论研究,抓好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
五、压实就业工作责任
12.严格就业数据统计核查。推广使用教育部"*高校毕 业生网络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继续实行签约进展情况周报和毕业生就业形势调查月报,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各高校要积极引导毕业生本人通过"学信网"反馈学校报送的就业状况,接受毕业生本人的监督。要采取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回访、院系交叉核查等方式,对就业信息进行全面校级复核,并建立校级核查台账。省教育厅将组织就业数据核查,并将各高校上报的就业数据与我厅核查数据、学信网反馈数据、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进行比对,对发现问题的高校,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省通报。
13.严明就业工作纪律。为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就业工作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 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各高校要在醒目位置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的通告,建立健全校级举报机制,对举报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14.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各高校要改革就业评价机制,建立分层分类就业评价指标体系。积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大规模跟踪调查和反馈。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制度,科学合理制定报告编制规则和统计指标,规范数据来源,以就业反馈结果推动学校招生和人才培养改革,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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