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原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划线录取)。
2.录取原则
(1)按考生考核总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录取,文化同分的考生按外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只填报普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会调剂录取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内,同一专业录取的特长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特长生加试合格的考生,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如同一专业超过3人,按文化测试成绩排序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加试未通过的考生,可使用文化测试成绩参与正常录取。
(3)未通过订单班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依据总成绩,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参与其它专业录取。
3.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予以加分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2)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以上政策加分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信息为准,无需提供材料,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注: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提交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